威聯網社群商務網站平台服務契約條款
茲就威聯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網站平台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提供申請者(以下稱「客戶)依其需求架設網站與網頁製作服務等相關事宜,規範本公司與客戶間之契約關係(以下稱「本契約」)如下:
- 平台服務之授權使用及限制
- 平台服務係指由本公司提供網站平台服務軟體使用授權,提供線上網站建置機制、網路管理與虛擬主機服務等整合式服務供客戶透過網際網路自行建置、維護、修改及更新其網站資料之業務使用。
- 平台服務不包括客戶網站經營與網站內容之相關企劃、設計、製作與維護,客戶之網站經營、內容建置與維護,完全由客戶自行負責。如為委託本公司之網頁製作服務專案,則不在此限。
- 平台服務軟體及其相關文件係為本公司所擁有,並受著作權法的保護,敬請客戶不可未經授權複製、轉授權、租借或出租本軟體的任何部份或透過反轉譯方式、解譯、分解、修改、翻譯以及任何方法企圖尋找本軟體的原始碼,或藉由本軟體生產衍生產品。
- 本公司僅授權客戶非專屬、可撤銷、不可再授權之平台服務使用權,其效力及於平台服務所有更新之版本。
- 平台服務提供客戶之使用帳號及密碼認證,該帳號及密碼係代表客戶之身分,客戶對所有帳號及密碼應負妥善保管之責,不得將帳號及密碼洩露或提供給其他人知道或使用。客戶如果發現或懷疑有第三人使用其帳號或密碼,應該立即通知本公司以為防補措施。但不得解釋為本公司對客戶免除其責任。
- 本公司於下列情況發生時得暫停或中斷提供服務,客戶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 非預期之突發性系統設備發生故障或因系統設備進行保養及施工時.
- 系統遭第三人以非法行為入侵和破壞時.
- 客戶網站運作影響主機系統穩定時.
- 因電信機線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而造成損害時,其所生之損害。
- 因颱風、地震、海嘯、洪水、停電、戰爭、海底電纜斷裂等天災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線路中斷或毀損。
- 客戶不得蓄意執行破壞系統平台資源之應用,或提供可能產生不良影響之檔案或程式,如病毒、不當之程式、違法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本公司有權做適當之緊急處理,使系統平台免於受損。
- 平台服務僅供客戶網站建置與資訊行銷露出機會,於本網站上進行線上交易所需之配送、付款確認、客戶服務、電子訊息發送等事項,概由客戶負責處理。
- 平台服務之租期與收費方式:
- 客戶租用本服務,以申請書簽署之租賃起始日為起租日並開始計費。
- 客戶租用平台服務所應繳之各項費用及收費標準,詳如本服務網頁上公告費率計收。本公司得依市場狀況調整費率,並於本服務網頁公告,並自公告起作為契約的一部份。各項應繳費用及收費標準應自調整日起按新費率計收。如為專案合約則不在此限。
- 客戶必須於約定之繳費期限內全額繳清費用,如逾期未繳時,本公司得暫停提供本合約所約定之平台服務,並通知客戶催繳,客戶得於約定付款期限三十天內,完成繳費並向本公司申請重新啟用服務,服務暫停期間視同合約之服務履行,客戶不得要求增加或延長服務期限。本公司不負擔客戶因暫停期間所損失之優惠條件。
- 客戶如於約定之繳費期限逾三十天未繳,本公司得終止合約並停止所有約定之平台服務,客戶已支付之金額,全部作為賠償本公司損失之違約金,不予退還。
- 平台服務之更新、暫停、回復與終止:
- 本公司得隨時更新平台服務之版本及各項產品之部分程式或內容,客戶須配合依更新之版本做必要之資料更新。
- 平台服務基於系統維護或轉換需要,必要時得暫時停止運作時間。
- 客戶欲終止租用平台服務時,應於預定終止租用日三十日前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客戶方應於租用終止或屆滿之次日起一星期內,將其所提供之資料自本服務移除,如逾期未移除時,本公司得逕予刪除之。
- 網頁製作服務相關約定:
- 「網頁製作服務」為根據客戶所提供內容圖文素材,套用形象版型,提供網頁美編、程式功能、網站整合等製作服務。網頁製作服務費用不包含形象設計、文案、攝影、音樂、動畫等視覺素材設計費用,視覺素材設計部分另依本公司公告之設計服務費用計價。
- 「網頁製作服務」以製作之頁數為計費基礎原則。客戶於簽署申請單後需至少預先支付服務總金額之50%作為設計訂金,並於結案驗收後繳納餘額。客戶所購買之網頁製作服務需於90天內指定製作完畢。已購買但未使用之網頁製作服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 網頁製作服務所製作之內容所涉及的著作物及相關使用素材,視製作者為本公司或客戶,由其各自取得著作權。
- 視覺素材設計服務相關約定:
- 「素材設計服務」為根據客戶之需求概念,為客戶提供應用於網頁製作之形象設計、文案、攝影、音樂、動畫等創意素材之設計服務,素材設計服務依個別專案報價。客戶於簽署訂購單時需預先支付本服務總金額之50%訂金,並於結案驗收後繳納餘額。客戶同意已支付之金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 素材設計服務所製作之內容所涉及的著作物及相關使用素材,視製作者為本公司或客戶,由其各自取得著作權。
- 網站內容與行銷服務:
- 本服務僅接受符合中華民國法律約束之網頁內容,客戶應確保其所提供之資訊內容、相關服務或販售行為等,符合以下規定:
- 無侵害他人著作權、隱私權等權利及任何侵權、違法或違反公序良俗之情事。
- 無任何詐欺、虛偽、不實、誤導、偽造或涉及盜贓、色情、違反善良風俗之情事。
- 無任何違反食品衛生法、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毒品或其他保護他人之法律規定。
- 無任何誹謗、歧視或違反公平交易法或連結到任何不當之網址等情事。
- 無違反其他法律、法規、命令或條例等禁止之情事。
- 客戶提供之資訊內容及相關服務、資訊內容或販售行為等,如有違反前條規定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絕代製或代刊。客戶已上線之資訊內容經第三者舉發或本公司自行查覺違反前條規定之一者,本公司有權逕予刪除、立即暫停或是終止租賃合約,如因此致客戶網站內其他資料遺失,本公司概不負責。客戶因違反此項規定而被停用本服務或是取消帳號,客戶均不得向本公司申請賠償或要求退費。且客戶應自負法律責任。若因此損害本公司或本網站之商譽或造成任何經濟上之損失,客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客戶同意授權本公司,基於業務或廣告行銷需求得使用客戶所登錄之公司名稱及網址,編印用戶目錄。並得就客戶在本公司之網站所提供之圖文資料有使用權。並得為追求客戶行銷內容最佳曝光,與第三者公司逕行洽談行銷露出之機會,將客戶之內容露出於其他通路或媒體。
- 擔保責任之免除
- 本服務依本公司既有之規劃及現有技術提供,對於客戶特定之需求,本公司不擔保本服務將符合客戶所有需求。
- 客戶了解網際網路是一個開放的環境,本公司無法預知使用者端之網路通訊設備及傳輸經過之網路線路通訊品質,故無法保證使用者與本公司間透過網路傳輸資料時不會出錯或斷線,倘若客戶因網路傳輸、擷取使用網路資料、導致在使用本服務時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時,本公司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 客戶如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之糾紛,經法院判定為歸就本公司之疏失,客戶同意最高賠償金額以單月平台服務費為上限。
- 契約之增訂及修改
- 關於本契約或本契約附隨條款之變更,於本公司為變更通知(包含揭示於客戶得以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平台內之適當區域、網站網頁公告區等)後,若客戶繼續使用服務時,視為客戶同意新條款,並應直接適用變更後之條款。
- 本契約之終止及效力
- 本公司於客戶該當下列各款事由之一時,得逕行解除本契約,同時將客戶之網站內容自伺服器中刪除:
- 違反本契約等。
- 票據或支票無法兌現時。
- 解散或停止營業。
- 依據9.1本契約因上述原因終止時,客戶應立即支付契約終止日前尚未支付之所有費用,未經請求之部分於本公司提出請求後,應立即支付。本公司對違反本契約之約定情事者,有權片面終止本契約,且終止時,本公司無須支付客戶任何費用、賠償或補償。
- 依據9.1本公司得於壹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客戶終止本契約。並得將客戶已支付之平台服務費(不含設計服務製作費)依未服務之剩餘時間按比例返還客戶後,立即終止本契約。客戶之設備投資、費用負擔、利益喪失或其他損害概與本公司無涉。
- 契約之可分割性:本契約條款之一部份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 關於本契約條款之解釋或適用,以中華民國之法律為準據法。
- 客戶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所生之爭訟,同意本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合意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同意